顧名思義,產業技術地圖的主要目的為建構與規劃(或預測)產業未來的科學、技術與市場的發展方向與關係,為產業的發展建構共同的願景與依循方向;產業技術地圖與企業的產品技術地圖的精神類似,為一個「策略規劃」與「長期技術規劃」的工具,幫助產業/領域(Sector)規劃適當的研發計畫與推動步驟,以追尋產業未來的遠景(Vision)(註一)。
負責製作產業技術地圖的單位為產業同業公會(或協會)或政府部門;最早的產業技術地圖應該是由Sematech(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在1987年所召開的一連串針對美國半導體產業應發展什麼樣的新技術以追上日本半導體產業研討會的成果,該成果發表於1988年5月,取名為「Road map for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其中將半導體產業的製造技術的發展向後推至1994年,以及各年應達到的技術指標。因此,產業技術地圖具有以下重要的特色:
1. 以達成產業未來遠景為目的:
製作產業技術地圖之前,需釐清產業未來的遠景為何?產業未來遠景的釐清有兩個方式:一為事先由主管單位律訂或專家學者討論後確定,屬由上而下的決策方式,也就是先有目標,再找產業界共同製作技術地圖,尋求達成目標之技術與擬定具體行動方案;例如2025無核家園,政府律訂2025年徹底達成非核能發電的目的,再尋求產官學研共同研究達成目標的方法,這種產業遠景的設定方式可稱之為「由上而下」的過程;另一為由產業界共同「想像」未來產業的形貌(遠景),政府並不介入,其後再由產業界共同構思達成未來產業形貌所需的技術,並擬定具體行動方案;例如ITRS所推動的半導體技術地圖即以Moore’s Law(摩爾定律)為基準,外插半導體產品(DRAM、微處理器)未來15年的半線寬(half-pitch)、閘極長度(Gate length)的技術目標值,並以此為產業未來產品的重要屬性,進而探討未來合適的技術方案,並促成各單位(廠商、研究單位、學術單位)間的合作,若此這種產業遠景的設定方式則稱為「由下而上」。
2. 以構思市場競爭前(pre-competition)的技術方案與促成產業中的技術合作為目標:
由於競爭的關係與利益的衝突,產業中的業者很難在公開的場合發表公司內部對產業的看法、產品與技術的規劃;因此產業技術地圖的焦點放在未來產品廣泛的功能需求與特性,強調競爭前的技術需求探索,並促成各單位間的技術合作;
3. 由產業界領銜負責技術地圖的製作:
由於技術地圖的製作需要廠商的熱忱投入,深入探討產業未來的形貌以及可行的技術方案,而產業技術地圖的製作結果亦需要產業界來執行,因此政府單位不宜「公親變事主」越俎代庖地幫產業界進行技術地圖的製作;
4. 產業界廣泛的參與:
既然產業技術地圖製作的結果需要由產業界來執行,自然參與的業者愈多愈好,共同促成未來產業形貌(或遠景)的實現:
5. 市場需求導向:
就產業界的角度而言,技術開發的目的無非是滿足市場的需要,不論是產品(或服務)功能的提升、產品(或服務)的製造方法、程序,以及製造設備的開發、或是效率的提升與能源的節省…等等,皆是以提升市場競爭力為依歸;因此,產業技術地圖首先探討產業未來的形貌(或遠景),並以此為技術的驅動力,再來探討應開發的技術項目;
6. 定義探討的「範疇」至為重要:
製作產業技術地圖的時間不宜拖得太久,拖太久往往會拖垮士氣,一般而言6~9個月較為適;然不論什麼產業都牽連甚廣,因此在開始製作產業技術地圖之前,即應決定本次技術地圖應探討該產業哪些次領域,以免失焦或範圍擴得太廣而時間拖得太長或難以收尾。
註一:Vision一般稱之為「願景」,係指企業未來想達到的境界;然產業技術地圖並不是在做產業發展策略,故無所謂的「願景」,反而是請專家學者或政府決策者參酌產業環境與發展趨勢,「預視」或「設定」產業未來的形貌,進而探討達成該產業未來形貌所需要的技術以及可能面對的障礙,並擬定技術發展策略與促成各單位(廠商、研究單位、學術單位)的合作,因此處將Vision稱之為「遠景」。
註二:本文所稱之各單位除非特別指出否則即指廠商、研究單位與學術單位,其後不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