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好產品/服務要上市成功,除了功能要滿足使用者的需求、訴求(價值主張)要讓顧客有感之外,產品的外觀設計(服務體驗)、產品/服務的品質水準、產品/服務的購買價格也扮演重要的角色,但後者往往(外觀、品質、價格)需要花很多的時間慢慢琢磨,才能將產品上市;但若產品上市(或服務上線)後才猛然發現所提供的產品/服務的功能(或訴求、價值主張)不獲使用者(或顧客)青睞,那企業針對使用者(或顧客)所做的產品外觀設計、品質水準達標、成本壓低、行銷花費可能大部份都付諸流水;若此,企業除損失金錢外,還連帶的打擊士氣、喪失顧客的信賴、降低產品/服務開發的自信心、也浪費掉寶貴的競爭時間,不可不慎。
有鑑於此,在產品/服務開發的早期階段,若能及早確認產品/服務的主要功能(訴求、價值主張)為目標客群所喜愛,不但能大大減少企業資金的浪費、並節省大量的時間,且能提升產品的成功率、團隊的士氣與目標客群的信賴感;因此追求產品/服務開發的早期階段及早確認產品/服務為目標客群所喜愛,乃企業重中之重,這就是產品/市場契合(product/market fit)的主要理念。
但如何在產品/服務開發的早期階段就能及早確認產品/服務的主要功能(訴求、價值主張)為目標客群所接受甚至是喜愛、愛不釋手的呢?
這就是我們提過多次的運用簡易原型(請參考:創新創業的原型)來作為早期使用者測試驗證的「媒介」(載具, vehicle);設計團隊透過簡易的原型將他們的設計概念與使用者互動,並從互動中所撞擊出的火花中學習;設計團隊從這些火花中所獲得的回饋,用來設計出下一個更好、更貼切、更符合使用者需要的原型;設計團隊運用原型就像是一場透過原型與使用者的面對面訪談,讓你的產品/服務構想及其應用讓使用者把玩、評估與回饋;藉由使用者的一次次的回饋,與你一次次的改進,讓你的使用者慢慢的提升滿意度與喜好度。
讓使用者察覺某項產品/服務的價值,需滿足以下三要件
當人們察覺到他們需要某個產品/服務時,就會發生以下三件事:
- 他們必須瞭解這個產品/服務
- 他們必須認同這個產品/服務的價值
- 他們會付錢購買這個產品/服務
因此,在產品/服務還沒有正式上市/上線時,創新創業界建議用最簡可行產品(minimum viable product, MVP)作為與目標客群互動的原型,供他們評估、把玩,並獲得他們的回饋,以作為產品/服務修改、調整與繼續往下走決策的參考;這裡的最簡可行產品(簡稱MVP)已成為創新創業界的專有名詞,具有以下特性:
- 用最少的力氣與最少的時間製造出來的「類」產品/服務,它與正式的產品/服務有相似(或類似)的外觀,但僅擁有正式產品少數呈現產品/服務重要的功能(訴求、價值主張);它可供使用者把玩、評估,但缺乏正式產品許多必要的功能;
- 最簡可行產品與雛形產品(prototype)或產品概念測試(proof of concept, POC)所用的原型不同,它不是用來回答設計或技術上的問題,而是用來協助企業進行「開發à評估à學習」循環的簡易原型,是用來驗證產品/服務假設的;
- 最簡可行產品的「最簡」(minimum)的意思就是最少的意思,也就是該產品只要擁有滿足測試產品/服務假設的基本功能即可,這個基本功能必需是使用者可以把玩、操作與評估的;但只要超出了讓我們獲得足夠的使用者回饋(讓我們從使用者身上學習),即屬浪費。
最簡可行產品的功用是讓使用者把玩與操作,以讓使用者認識這個產品/服務的特點(功能、訴求、價值主張)、衡量這個特點(功能、訴求、價值主張)的價值、進而想像這個產品/服務進入他們生活之後的場景與效益,並評估是否掏錢以擁有這個產品/服務。
因此,最簡可行產品必須是具有侷限功能的可操作性,也就是可以讓使用者把玩、操作特定的功能;而施測者則藉由觀察、提問、互動、…等獲得使用者對產品/服務的回饋,進而由使用者的回饋中深度瞭解使用者(我們稱之為學習到使用者的知識),也就是藉由最簡可行產品開啟「開發(最簡可行產品)–>(使用者)評估–>(開發團隊)學習」的循環。
綜合以上,最簡可行產品不是產品1.0版、也不是廉價的產品、也不是一個配有盡可能小的功能集的最低版的產品,而是實際可以操作的產品,或至少是一款可以拿來與客戶互動的產品原型;因此,最簡可行產品屬於中、高擬真的產品(請參閱:原型的擬真度),如圖一所示,圖中顯示用於驗證產品/市場契合的中高擬真的產品必須是可點擊APP、網頁,或是可讓使用者有限功能操作的產品原型。
圖一、MVP為中高擬真的原型
一個讓使用者有好的使用體驗的產品至少要滿足以下四個層次,如圖二所示,最底層是你產品/服務的「設計概念」,也就是你的訴求、價值主張,以及由訴求、價值主張轉化成的產品功能;第二個層次是產品/服務的「訊息設計」,也就是將產品/服務的概念傳遞給使用者的媒介、以及產品/服務所提供的訊息、資訊等;第三個層次是產品/服務的互動設計,也就是讓使用者藉由使用介面來操作你的產品/服務;第四個層次是外觀設計,讓使用者賞心悅目,帶著愉悅的心情使用你的產品/服務。
圖二、MVP設計的四個層次
沒有好的體驗,不可能讓使用者很有感的;因此中高擬真的原型,尤其是高擬真的原型,最好都要滿足以上四個層次;也許你會問,這樣不就是完整的產品/服務了嗎?是的,如果你將所有的功能都放上去的話,就是完整的產品/服務;但產品/服務發想時,你可能有一大堆看起來都不錯的訴求、價值主張,我們也不確定哪些會被使用者喜好?哪些是讓使用者最有感的?因此我們沒有必要、也不需要將所有的訴求、價值主張都放上去,我們是將一大堆訴求、價值主張分開來,一個個做成原型,請使用者把玩與評估,如圖三所示;圖三顯示只需要提供產品的一部份作為最簡可行產品,這一部份可能只包括:產品/服務設計的一部份、訊息的一部份、有限的互動功能、一部份的外觀設計等等,但要讓使用者把玩與評估的部份則需要具有高擬真度;圖三左邊由上而下闡述這個最簡可行產品想要展示的產品亮點(訴求、價值主張)、為讓使用者有良好的體驗,這個最簡可行產品必須備一些基本功能,並有一定的可靠度與可用性。
圖三、最簡可行產品為完整產品的一部份
圖四則顯示設計團隊需要設計數個不同亮點(訴求、價值主張)的MVP供使用者把玩與評估,以獲得他們的回饋。
圖四、設計團隊依照不同的亮點(訴求、價值主張)設計不同的MVP
綜合以上,最簡可行產品(MVP)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 候選的最簡可行產品必須包含產品/服務的基本功能,並有一定的可靠度、可操作性,可供使用者把玩、評估;
- 最簡可行產品必須包含可執行產品/服務亮點(訴求、價值主張)的功能模組,可以讓使用者感受到對他們的效益;這個亮點必須有別於競爭者;
- 每個最簡可行產品只專注於一個亮點,以利設計團隊評估這個亮點受使用者的青睞程度;
- 最簡可行產品可以有好幾個,每一個呈現一個主要的亮點(訴求、價值主張)。
運用最簡可行產品驗證假設的效益
- 最簡可行產品可作為早期發掘目標客群是否感知產品/服務的價值?他們是如何感知的?
- 設計團隊從最簡可行產品開始,先提供一個可運作的版本,然後在下一個循環中添加一些新的功能(feature)來改善或調整產品/服務;
- 從整套產品體系到特定的服務,最簡可行產品的概念很適合評估單個、非常細微的產品/服務的訴求、特性與屬性;
- 開發高價位的產品/服務,最簡可型產品可降低開發成本、節省時間、降低風險,最重要的是能維持設計團隊的士氣;
- 最簡可行產品有助於避免開發使用者不需要的功能、甚至產品/服務;
- 強制要求設計團隊能站在使用者的立場,去思考使用者如何操作這個產品或享受這個服務、並思考如何說使用者能聽得懂的話,然後不斷的練習並熟練之。